9月23日至24日,淅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刘某星等17人涉恶犯罪一案,邀请3位人大代表、2位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刘某星、刘某武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用汽车租赁公司的名义对外高利放贷、开设赌场;为索要债务,纠集笼络有劣迹前科和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讨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刘某星等17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分别追究各自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由于本案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黑恶势力团伙或组织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重阻碍法治社会与平安社会的建设,淅川法院强化责任担当,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依法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