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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睢县人民法院2023年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15:01:57


            本询价主要针对睢县人民法院2023年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睢县人民法院2023年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限:1年

            4、服务质量:合  格

            5、询价控制价: 450000元(以最终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二、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2023年新收案件要求全部着录并挂接到相关业务系统中,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扫描件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完全相同,且图像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分辨率:300dpi;颜色:彩色;格式:JPEG;压缩方式:RAR,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损伤,按照国家标准《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2、按照省法院电子卷宗数据库要求建立目录数据,启钉、拆分,保证纸张的平整、抚平边角,采用最为可靠的安全扫描设备和扫描方式完成档案扫描,避免纸张褶皱、撕裂、破损等情况的发生,如遇到档案纸张质地脆弱,不适合反复拆装订的档案,应采用不拆卷扫描设备和方式进行扫描,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设置,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采用平板进纸方式扫描,尽量确保纸张扫描时放置端正,从而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无歪斜,减少后期处理可能带来的图像失真,对于档案中的“筒子页”,应当平摊开后进行整幅扫描,折子页、图纸、表格等应整页扫描,超长页进行分页扫描后,要拼接成一页。

            3、扫描后的原始图像需要进行优化处理,使得成品图像清晰、端正,根据档案扫描后的具体情况,要进行如下图像处理:

            (1)图像歪斜: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超过2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信息。

            (3)将原始JPEG格式的图像文件作一套备份,保证图像清晰。

            4、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具体装订要求如下:

            (1)遵循尽可能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对扫描后的档案进行装订。

            (2)对于装订时某些页面必须进行折叠的情况,应以尽可能地减少折痕数为原则,能不折叠就尽量不折叠。

            (3)档案装订必须采用专业装订线进行装订,不可使用金属装订物;如发现金属装订物,应予以剔除。

            (4)档案装订,应遵循“两对齐”要求,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档案内页下边缘对齐。

            5、供应商应确保档案目录数据与档案扫描图像的一一对应,确保加工扫描成果在采购方所使用的相关系统中有效检索和显示。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100%挂接正确,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现有档案数据库中。

            图像要求:图像完整、整洁、无歪斜、无黑边、浏览及打印清晰。

            数据对应:档案目录数据(包含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与扫描图像100%正确对应。

            档案数字化加工要求在本法院内进行,采购人提供场地,供应商需提供数字化加工所需的全部设备及软件,并按采购人的保密、安全要求进行设备处理及网络布线,以及数字化加工中的软硬件及网络的维护工作。

            6、为了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及扫描质量,供应商要有必要措施保证一支相对稳定的扫描队伍,扫描人员要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安全各项要求,提供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的具体措施和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并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遵守机关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经营范围中须具有: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加工等“档案类”的项目。

            3、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询价报价单提交时间:

            有意向供应商可于2023年4月7日下午18时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价材料(格式自拟)递交至睢县人民法院411办公室,逾期不候。

            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睢县人民法院

            地 址: 睢县世纪大道南段西侧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0370-8328869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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